当前位置:热点聚焦---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退股  
      公 司 设 立
      公 司 治 理
      企 业 改 制
      资 产 重 组
      股 权 转 让
      公 司 融 资
      公 司 上 市
      公 司 诉 讼
      清 算 破 产
      法 律 顾 问
 
 
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股东可退股?
 
 
 
   
 
 

  新公司法确认股东的退股权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,新公司法第 75 条规定了股东退股的三种情形:

   ( 1 )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,而公司该 5 年连续盈利,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;

   ( 2 )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转让主要财产的;

   ( 3 )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,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。

    

  上述三种情况有可能加大股东投资风险,直接动摇股东的投资预期,因此,反对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;若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,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90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,第 143 条授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、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。

    

 

 

 
   
 
版权所有©2005-2008 重庆渝新律师事务所
Copyright©2005-2008 ChongQing YUXIN Law Firm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