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业务向导---企业改制重组---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  
      公 司 设 立
      公 司 治 理
      企 业 改 制
      资 产 重 组
      股 权 转 让
      公 司 融 资
      公 司 上 市
      公 司 诉 讼
      清 算 破 产
      法 律 顾 问
 
 
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
 
 
 
   
 
 

  1、公司制

  公司制企业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,有限责任公司中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。
  (1)有限责任公司

  根据《公司法》规定,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。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小企业改制的方向。按《公司法》要求,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,自然人、法人(不含机关法人、自收自支事业法人)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,注册资本依据其经营业务分别规定了不同的限度。

  (2)股份有限公司

 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《公司法》设立,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,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,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。
 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有两种形式,一种是发起设立,股本金全部由发起人认购,发起人为五人以上,这就是一般所说的非上市公司,其注册资本要求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;另一种是募集方式设立,发起人认购部分发行股本(不少于35%),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,这就是上市公司。股份有限公司是今后大力发展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。现根据"先改制,后上市"的原则,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为发起设立。
对规模较大、技术先进、业绩良好、发展前景好的企业,经过国务院的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,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,并通过上市募集更多的发展资金。


  2、股份合作制企业
 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,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,实行以企业职工的劳动联合与资本为主的企业组织形式。餐饮业、旅店业等中小型商业企业适合于股份合作制。

  3、合伙企业
 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,共同出资、合伙经营、共享收益、共担风险,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形式。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,有二个以上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作为合伙人,签署局面合伙协议,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,有企业名称,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即可。

  4、个人独资企业
 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,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,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。一些规模较小、资产数额不大的服务业、修理企业改制可选择此形式。

  5、内资或外资企业的相互转换
  内外资企业相互转转是指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(中外合资、中外合作、外商独资),或外商投资企业(中外合资、中外合作、外商独资)变更为内资企业的企业类型的转变。
  内资企业可以通过向外方转让股权或吸收境外资金的方式,将原有企业改制为外商投资企业。原企业权利和义务继续由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承继。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,需经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批准。同样,外商投资企业外方通过股权转让,不再持有企业股权,经原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批准,可将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内资企业。
   


 
   
 
版权所有©2005-2008 重庆渝新律师事务所
Copyright©2005-2008 ChongQing YUXIN Law Firm All rights reserved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