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选举法》的规定,在当地党委的重视及社区选民的信任下,我所律师王大伟当选为江北区第 16 届人大代表。于 2007 年 2 月 6 日参加江北区第 16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1 次会议,会议中,该律师以《宪法》赋予人大代表职权,在认真审议“一府两院”的报告的同时,就江北区的社会经济发展、弱势群体的保护、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培训、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六份有非常有价值的书面意见,交会务机构转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处理。